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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玉勇(手机:15689693567)
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房产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房产纠纷的处理,包括:房屋买卖纠纷(商品房、二手房)、建筑工程纠纷、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离婚房产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房产抵押、房屋租赁纠纷、涉及不动产权利转让的合同起草及合同纠纷。作为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多年来致力于房产纠纷法律法规、案件处理实务方面的研究。与多名有志于房产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众志成城一起打造了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服务团队。在重大房产纠纷服务项目中,用集体的智慧、分工协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房产纠纷律师服务团队秉承“做老百姓身边负责任讲道义的律师”的执业理念诚信服务于社会,深受委托人的赞扬和尊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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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不迁户口 房主赔偿违约金
济南房产律师  高玉勇律师 咨询电话:15689693567(微信同步)

卖房不迁户口 房主赔偿违约金

吴女士为孩子上学赵女士处购买了一处学区房合同第九条约定“甲方保证此房产项下户籍状况为空户,如该房产项下有户口,应在2017年12月1日前将户口迁出”。赵女士并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户口迁出吴女士于是委托高律师维权,诉求为要求赵女士尽快将户口迁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户籍迁移问题属于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法院不支持吴女士关于赵女士迁户的诉求。根据合同约定,赵女士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户籍迁出,但其逾期未迁出,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高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吴女士进行了沟通,确定了以其要求将户口迁出保证孩子顺利入学为第一诉求以赔偿为第二诉求的策略后,高律师向赵女士发出律师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阐明了利害关系。后经过协商,赵女士将户口迁出并向吴女士赔偿两万元,化解了矛盾,吴女士的孩子顺利的落户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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