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不迁户口 房主赔偿违约金
吴女士为孩子上学从赵女士处购买了一处学区房,合同第九条约定“甲方保证此房产项下户籍状况为空户,如该房产项下有户口,应在2017年12月1日前将户口迁出”。但赵女士并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户口迁出。吴女士于是委托高律师维权,诉求为要求赵女士尽快将户口迁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户籍迁移问题属于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法院不会支持吴女士关于赵女士迁户的诉求。根据合同约定,赵女士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户籍迁出,但其逾期未迁出,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高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吴女士进行了沟通,确定了以其要求将户口迁出保证孩子顺利入学为第一诉求以赔偿为第二诉求的策略后,高律师向赵女士发出律师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阐明了利害关系。后经过协商,赵女士将户口迁出并向吴女士赔偿两万元,化解了矛盾,吴女士的孩子顺利的落户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