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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玉勇(手机:15689693567)
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房产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房产纠纷的处理,包括:房屋买卖纠纷(商品房、二手房)、建筑工程纠纷、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离婚房产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房产抵押、房屋租赁纠纷、涉及不动产权利转让的合同起草及合同纠纷。作为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多年来致力于房产纠纷法律法规、案件处理实务方面的研究。与多名有志于房产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众志成城一起打造了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服务团队。在重大房产纠纷服务项目中,用集体的智慧、分工协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房产纠纷律师服务团队秉承“做老百姓身边负责任讲道义的律师”的执业理念诚信服务于社会,深受委托人的赞扬和尊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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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功利心骗取“活动资金” 退役武警被判三缓五
济南房产律师  高玉勇律师 咨询电话:15689693567(微信同步)
  古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也有谚语说天上不会掉馅饼。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利用被害人的功利心骗取“活动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于2005年12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在武警永州支队某中队服役,退役后对该中队的指导员蒋某某、战士李某谎称自己爷爷在武警总队任职,能帮蒋某某、李某调动工作,并以此要求二人提供活动资金。蒋李二人信以为真,于2011年1月至3月期间,通过银行转存、现存方式分别打款给陈某6万元、4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于2012年3月12日主动向安徽省霍邱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且已退赔二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东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东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该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能投案自首,且积极退赔二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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