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政策性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答:1.借款人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有效的自住住房消费行为。
4.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6.借款人信誉良好。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时,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答: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填好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情况单位证明;
3.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等;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
5.居住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
6.异地贷款的,还应提供加盖缴存地管理中心公章和法人章的正常缴存证明;
7.住房消费行为证明资料;
8.担保资料。 四、住房消费行为证明资料包括哪些?
答:1.购买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网签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凭证原件。
2.购买经济适用房:大《房屋所有权证》或所建工程的基建计划、《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凭证原件。
经济适用房包括:政府所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集资合作建房、公有住房或公有住房补差。
3.购买拆迁安置房: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的决定、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者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书原件。
4.购买二手房:房管部门《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5.发生房屋装修:《装修合同》、所装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7.发生建造、翻建、大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包括村委会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材料)、规划内的须提供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提供)、工程概预算、《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主管部门允许大修的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