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首 席 律 师
济南房产律师
  高玉勇(手机:15689693567)
主任律师,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家媒体特邀嘉宾律师,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尤其在房产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各种房产纠纷的处理,包括:房屋买卖纠纷(商品房、二手房)、建筑工程纠纷、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离婚房产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房产抵押、房屋租赁纠纷、涉及不动产权利转让的合同起草及合同纠纷。作为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多年来致力于房产纠纷法律法规、案件处理实务方面的研究。与多名有志于房产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众志成城一起打造了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服务团队。在重大房产纠纷服务项目中,用集体的智慧、分工协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房产纠纷律师服务团队秉承“做老百姓身边负责任讲道义的律师”的执业理念诚信服务于社会,深受委托人的赞扬和尊重。更多>>
  >> 最 新 公 告
 济南房产律师网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 →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和资料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和资料
济南房产律师  高玉勇律师 咨询电话:15689693567(微信同步)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政策性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答:1.借款人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有效的自住住房消费行为。

  4.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6.借款人信誉良好。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时,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答: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填好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情况单位证明;

  3.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等;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

  5.居住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

  6.异地贷款的,还应提供加盖缴存地管理中心公章和法人章的正常缴存证明;

  7.住房消费行为证明资料;

  8.担保资料。
  四、住房消费行为证明资料包括哪些?

  答:1.购买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网签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凭证原件。

  2.购买经济适用房:大《房屋所有权证》或所建工程的基建计划、《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凭证原件。

  经济适用房包括:政府所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集资合作建房、公有住房或公有住房补差。

  3.购买拆迁安置房: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的决定、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者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书原件。

  4.购买二手房:房管部门《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5.发生房屋装修:《装修合同》、所装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7.发生建造、翻建、大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包括村委会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材料)、规划内的须提供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提供)、工程概预算、《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主管部门允许大修的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上一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是怎么样
下一篇:普通职工住房贷款怎么办理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执业机构: 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 济南房产律师
联系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733号贤文新巷C-2号院
手机:15689693567(微信同步) QQ号:1250754408 邮箱:15689693567@163.com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